雨天店内滑倒顾客索赔难
家住南岸区上新街的宋女士,下雨天到蛋糕店买东西,不想刚进门就滑倒了,导致右臂骨折,目前已花去600多元医药费,找到店方,对方认为没有承担医药费的责任,昨日,宋向本报投诉。 宋女士说,6月13日下午6时30分左右,她与丈夫到上新街沁园连锁店买面包。宋称,当天下雨,店内地面很滑,她右脚刚踏进店门就滑了。她下意识地用右手撑地,片刻后右手腕肿胀起来,后经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诊断为:右桡骨远端骨折,右肩软组织损伤。昨日上午,宋的右手前臂用夹板固定着,记者也看到了医院开的诊断书。宋认为是在面包店内滑倒所致,店方该负相应责任。宋说,摔伤后店方去看望过,但表示不会承担医药费。 昨下午,记者见到了重庆沁园实业有限公司商管部汤主任,以及上新街沁园连锁店一吴姓负责人。汤称,据他们了解,当时该店门口设有橡胶防滑垫,也立有“小心地滑”的提示牌,且下雨是自然原因,宋穿的又是高跟鞋。汤认为店方没有过错,不该承担宋的医药费。吴则称,可能是宋的鞋在外面粘了水,因此滑倒的。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、华立律师事务所陈艇律师认为,蛋糕店也属餐饮服务场所,店方应该为消费者提供合理、安全的消费环境,有保障消费者安全的义务。店方应当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预计到店内环境存在的危险性,并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来规避。无论店方是否预先作了提示等措施,既然消费者已在店内滑倒摔伤了,店方就负有相应的责任。若店方认为是消费者个人或其他原因导致,必须出具相关证据来证明。他建议双方可进行协商,分担责任,若协商无果,宋女士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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